2.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正常相关经营范围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最新商事主体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要求投标人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动产抵押登记金额和股权出质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50%,不允许存在涉及本业务的行政处罚,不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 投标人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能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网上国家税务局查询的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责任事故,且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和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全部审计报告),要求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今业务风险管控平台系统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及项目过账发票)扫描件。
2.8 人员要求:本项目需要配备1个独立的项目小组。项目小组配备不少于5人,且需具备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五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具备PMP认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五年以上技术开发管理经验,具备PMP认证;
3、项目组成员(3人):具有三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项目经验证明文件和2017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2.9 投标人须提供“如本项目中标后,在未来扩容项目中实施人员能力素质不得低于本期投标项目,以及人天单价不得高于本期投标项目人天单价”的承诺函。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